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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的公告



  根据《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和《衢州市柯城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现就申报2020年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质量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项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质量奖”)是区政府设立的柯城区最高质量奖项。“质量奖”授奖对象是: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从事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的企业或者组织; 在质量管理理论研究、质量管理方法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包括管理人员、专家学者和一线员工)。
  二、申报推荐的导向性原则
  与我区质量建设的总体要求相一致,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择优推荐申报; 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相吻合,鼓励数字经济新兴产业、生命健康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节能环保产业、新材料及绿色建筑产业等重点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成长性强的中小型企业,在“品字标”品牌和浙江出口名牌建设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有效推广或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个人积极申报。
  申报工作遵循公开、自愿和有关部门推荐相结合原则。申报及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申报基本条件
  (一)企业(组织):
  1.在柯城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不含市属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3年以上。
  2.生产经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
  3.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取得显著成效,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全区同行业或同类型企业前列,技术、服务和质量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4.积极开展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和品牌创新,特别是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造方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成效,创新成果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
  5.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信誉。
  6.工业企业的“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应达到全区前列;“服务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同行业位居前列; 农业生产企业的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达到优秀; 建筑业企业获得评价标识的绿色建筑成效显著,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和推进装配式在全区同行业位居前列;对规模以下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不作要求。
  7.近3年在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未出现不合格,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因组织责任导致的顾客、员工、供方、合作伙伴、社会组织或公众对其重大有效投诉,无“欠薪”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8.获得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之一推荐。
  以集团名义申报的,其总部必须具备以上条件,其所有控股企业均要符合2-7项基本条件。
  (二)个人:
  1.在本区从事质量或与质量相关工作5年以上。
  2.质量意识和创新能力强,在所在组织或行业积极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对提高组织或行业的质量水平和经营管理绩效作出突出贡献;对形成组织的质量文化作出重大贡献,或在本职岗位质量管理中形成卓有成效的工作方法和经验,给组织或社会带来卓越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从事质量管理理论研究、管理实践或在本职岗位创新运用质量管理工具,研究成果已在相关领域应用并取得较好的效果;实践成果可推广应用。
  4.恪守职业道德,个人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从事管理实践的所在组织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四、申报材料
  (一)企业(组织)“质量奖”:
  (1)概述(简介)。内容要求见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附录 B,字数限3000字以内。
  (2)自我评价报告。申报“质量奖”需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 对照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的要求,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评价说明。
  以集团名义申报的组织,对控股子公司分别进行评价说明。
  (3)《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按申报表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如实、完整填写。
  (4)证实性材料。与申报表、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相符; 完整的组织机构图,层次至部门(处室)和车间一级,标明地点及其职责; 提供控股子公司等证实性材料。
  上述(1)(2)(3)项需提供电子文档(光盘)和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装订成册);(4)项需提供一份书面材料(单独装订)。
  (二)个人“质量奖”:
  (1)自我评价报告。详细说明在质量理论研究、质量管理实践、一线质量策划、控制、改进及创新等方面的主要工作成效和突出贡献。
  (2)《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质量奖(个人)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按申报表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如实、完整填写。
  (3)证实性材料。与申报表、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相符,包括个人的身份及各类资格证书,从事重大质量工作(活动)取得实效的证实性材料、质量管理科学研究成果、荣获市级以上质量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上述(1)(2)项需提供电子文档(光盘)和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装订成册);(3)项需提供一份书面材料(单独装订,目录与内容相对应)。
  五、申报方式及时限
  (一)区级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宣传发动、指导和推荐工作。
  (二)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由区评审办统一发函,征求区级相关部门对申报企业(组织)和个人的审核意见(对审核意见自行留档)。
  (三)申报材料与意见表请在2020年10月31日前报送至区评审办(设在区市场监管局)。上报截止期后,区评审办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或更改的材料。
  联系人:金 锐;联系电话:17757000980。
  柯城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表及柯城区政府质量奖(个人)申报表可扫二维码下载
  衢州市柯城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