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城区关于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柯城区关于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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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城区关于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二十六)整改工作情况的公示



  反馈问题:区域内化工类关停企业地块,未进行土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即转为商住等其他用途,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整改目标:按国家、省、市的要求,加快建立环保、经信、城乡规划和国土资源等部门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的联动监管机制。
  整改措施:
  1.落实污染地块调查评估制度。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开展污染地块调查评估工作,了解掌握各污染地块风险情况。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工业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区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开展调查评估。
  2.加强建设用地分用途管理。根据已开展的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结果,列出我区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并进行动态更新。
  3.加强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监管。以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的结论作为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依据。国土部门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结合土壤环境质量加强用地管理,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转让和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4.严格建设用地审批。规划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土壤环境风险,合理规划土地用途。将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纳入到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当中,做到合理规划、科学论证功能布局和用地性质。
  整改完成情况:
  1.落实污染地块调查评估制度。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开展污染地块调查评估工作,了解掌握各污染地块风险情况。委托仁欣环科院完成12家重点企业的土壤污染状况信息采集工作,其中6家需采集样品的地块已全部完成样品采集和检测。按照项目建设需要完成衢州市石室兴旺电镀厂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调查。
  2.加强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监管。以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的结论作为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依据。国土部门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要求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结合土壤环境质量加强用地管理,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转让和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3.截至目前,未发现未进行土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直接转为商住等其他用途的地块。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7日至12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联系地址:衢州市荷三路28号柯城区行政中心。
  联系电话:0570-3026578。中共衢州市柯城区委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2020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