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职党员变身“红监理”助力村......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大书包”变“小布袋”党建领航爱心捐赠八方支援情暖......审批“不见面”线上即办理无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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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于本月底正式启用

新基数启用后,将从今年1月起进行补差调整



  本报讯(通讯员 王璇)近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明确2020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79133元。浙江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参照上述口径执行,柯城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此与全省同步调整,10月18日起进行系统参数配置,10月27日正式启用新基数。
  此次调整,企业职工2021年缴费基数下限从原来的3322元调整为3957元(月平均工资的60%),上限从原来的17880元调整为19783元(月平均工资的300%)。企业职工失业、工伤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参照上述标准执行。以最低缴费基数3957元为例,2021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316.56元、失业保险个人缴费19.79元,而2020年的个人缴费分别为265.76元和16.61元。
  区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2021年1月起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使用周期统一调整为自然年度,新基数启用后,将对用人单位在岗职工从2021年1月起进行补差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上下限与企业职工相同,但灵活就业人员不参加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月缴费额=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其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18%,新基数启用后,基本养老保险最低月缴费额为712.26元。灵活就业人员原缴费基数高于3957元的,继续沿用原基数; 低于3957元的(含2021年度退休人员),将从2021年1月起补差调整,调整差额将统一于2021年12月补扣。因补差周期较长,请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注意个人扣款账户余额,以免对个人社会保险权益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