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大服务”体系建设  ......推进“大治理”体系建设  ......推进“大救助”体系建设  ......推进“大养老”体系建设  ......区民政局: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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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大救助”体系建设   助力打造精准保障标杆区



  兜牢社会救助底线。发挥社会救助在扶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将困难家庭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单独列户纳入低保。将农村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特困供养人员纳入扶贫政策范围,对人均收入超标对象实施低收入农户和低保边缘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两线合一”,组织实施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一年渐退期制度。扎实推进低保工作,低保标准实现城乡一体且建立自然增长机制,目前执行标准为每人每月770元,2015年至2019年累计发放低保金2亿余元。同时,开展低保动态管理,实现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截至2019年12月31日,在册低保5725户8370人。
  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在原有“8+1”社会救助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大救助信息平台的技术支撑,加强救助政策资源统筹衔接,提高社会救助整体质量。建立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依托省大救助信息系统,实施精准救助、分类救助、差异救助;全面推行支出型贫困救助,加大医疗、教育等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力度,通过实施多途径叠加措施,减缓困难程度。搭建低保惠民联办平台,将民政、残联、医保、社保等多个部门的社会救助事项纳入新开发的统一联办平台。每年累计共享基础数据1万户以上,实现申请—认定—兑现的业务闭环。